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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集赞赢酒店住宿券前四名都被取消资格
- 更新时间:2016-05-28 08:44:28
看到“发一句评论留言获赞数前两名能获得四星级酒店开业体验一晚”的消息,张女士赶快让微信好友和群友帮忙点赞,最终获赞706个,然而包括她在内的前四名都被取消中奖资格……
前四名获赞数最高的都被取消资格
5月21日,西安高新区某购物中心官方微信发布一条酒店开业消息,送上粉丝福利——“互动话题:所有你住过的酒店里,最让你感觉到奇葩的槽点是什么?评论留言获赞数前两名获得四星级酒店开业体验一晚,其他奖品是电影票和公仔。截止23日下午3点。”5月23日11时许,张女士评论留言通过,转发给微信好友和群好友让帮忙点赞。截图显示,下午2时16分,她的评论已经获赞238个,下午3时活动结束时,已经获赞706个,位列第一。随后她的朋友(第4名)告诉她,获奖名单公布,前4名数据存在作弊嫌疑,取消获奖资格,第5名变成第1名,以此类推。
张女士查询到,该微信公众号在23日下午6时许公布获奖名单,“暂时判定,当天评论获赞的前4名朋友,存在刷票嫌疑,原因如下:排名第一的,从14时20分开始,票数由14增至为活动结束时706,最后20分钟平均19票/分钟。排名第二的,22日23时开始,以10票/分钟的速度狂刷160票;排名三四的,在14时30分后,同样出现获赞飙升现象。从小编从业多年的情况来看,前4名数据存在作弊嫌疑,取消获奖资格。若以上4位对判定有争议,请提供证据及合理解释,小编会为您追加体验票并给予其他福利作为补偿。”
张女士立即申诉,并出示了“自己离活动结束40分钟前已有200多票”的截图,指出后台统计的14票有误。“我有774个好友,41个群都是活动群,每个群成员在100人以上,活动链接转发到群里求赞,群友互相帮忙,40分钟内又获赞400多完全是有可能的。小编要求我把转发求赞截屏发过来,可微信记录早已清空。再说‘谁主张谁举证’,他们认为我刷票,应该提供具体数据来佐证,而不是让我自己去证明我‘无罪’。”张女士很郁闷,主办方没有提供更进一步证据来证明确实刷票,最后却让她去领一只公仔。
主办方:有粉丝举报数据异常
5月26日,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微信运营小编,“当时收到其他粉丝举报,前四名获赞数据增长异常,工作人员也对后台数据进行了比对,从最终数据和经验暂时判定前4名存在刷票嫌疑,取消获奖资格。前4名被取消资格人中,3人没有质疑,只有获赞最高的张女士一直通过微信申诉。我们要求她出示拉票截屏图,但她没有。”
对于张女士提出的“谁主张谁举证”,微信小编提出一个折中办法,让张女士把他拉进投票群,有人作证确实为她点赞,可以考虑为其追加体验票并道歉补偿。目前,张女士已将群友为她投票的截图发过去,等待小编进一步验证。
律师说法:主办方制定活动规则应更明确
现在微信公众号经常会做粉丝福利活动,由此产生的纠纷如果没有形成消费行为,也无法向消协投诉。而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方和粉丝,应该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?
陕西当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彦松认为,首先,主办方约定活动规则不明。只有一条,就是以评论留言获赞数来确定能否获得相应奖品,并无其他约定,例如“对获赞数有时间频度限制,有恶意刷票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”等;其次如果怀疑有刷票嫌疑,应该提供直接证据,反之不应该取消资格,应兑现承诺。对主办方来说,如果发现用户使用了恶意软件,还可以举报给平台。同时,现在也有一些福利群,群友之间互相帮忙投票点赞获取奖品或者奖金,但只要不是违法的恶意行为,没有使用特殊软件,就不能认定为是刷票行为,诚信原则是要求双方都遵守的。
前四名获赞数最高的都被取消资格
5月21日,西安高新区某购物中心官方微信发布一条酒店开业消息,送上粉丝福利——“互动话题:所有你住过的酒店里,最让你感觉到奇葩的槽点是什么?评论留言获赞数前两名获得四星级酒店开业体验一晚,其他奖品是电影票和公仔。截止23日下午3点。”5月23日11时许,张女士评论留言通过,转发给微信好友和群好友让帮忙点赞。截图显示,下午2时16分,她的评论已经获赞238个,下午3时活动结束时,已经获赞706个,位列第一。随后她的朋友(第4名)告诉她,获奖名单公布,前4名数据存在作弊嫌疑,取消获奖资格,第5名变成第1名,以此类推。
张女士查询到,该微信公众号在23日下午6时许公布获奖名单,“暂时判定,当天评论获赞的前4名朋友,存在刷票嫌疑,原因如下:排名第一的,从14时20分开始,票数由14增至为活动结束时706,最后20分钟平均19票/分钟。排名第二的,22日23时开始,以10票/分钟的速度狂刷160票;排名三四的,在14时30分后,同样出现获赞飙升现象。从小编从业多年的情况来看,前4名数据存在作弊嫌疑,取消获奖资格。若以上4位对判定有争议,请提供证据及合理解释,小编会为您追加体验票并给予其他福利作为补偿。”
张女士立即申诉,并出示了“自己离活动结束40分钟前已有200多票”的截图,指出后台统计的14票有误。“我有774个好友,41个群都是活动群,每个群成员在100人以上,活动链接转发到群里求赞,群友互相帮忙,40分钟内又获赞400多完全是有可能的。小编要求我把转发求赞截屏发过来,可微信记录早已清空。再说‘谁主张谁举证’,他们认为我刷票,应该提供具体数据来佐证,而不是让我自己去证明我‘无罪’。”张女士很郁闷,主办方没有提供更进一步证据来证明确实刷票,最后却让她去领一只公仔。
主办方:有粉丝举报数据异常
5月26日,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微信运营小编,“当时收到其他粉丝举报,前四名获赞数据增长异常,工作人员也对后台数据进行了比对,从最终数据和经验暂时判定前4名存在刷票嫌疑,取消获奖资格。前4名被取消资格人中,3人没有质疑,只有获赞最高的张女士一直通过微信申诉。我们要求她出示拉票截屏图,但她没有。”
对于张女士提出的“谁主张谁举证”,微信小编提出一个折中办法,让张女士把他拉进投票群,有人作证确实为她点赞,可以考虑为其追加体验票并道歉补偿。目前,张女士已将群友为她投票的截图发过去,等待小编进一步验证。
律师说法:主办方制定活动规则应更明确
现在微信公众号经常会做粉丝福利活动,由此产生的纠纷如果没有形成消费行为,也无法向消协投诉。而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方和粉丝,应该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?
陕西当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彦松认为,首先,主办方约定活动规则不明。只有一条,就是以评论留言获赞数来确定能否获得相应奖品,并无其他约定,例如“对获赞数有时间频度限制,有恶意刷票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”等;其次如果怀疑有刷票嫌疑,应该提供直接证据,反之不应该取消资格,应兑现承诺。对主办方来说,如果发现用户使用了恶意软件,还可以举报给平台。同时,现在也有一些福利群,群友之间互相帮忙投票点赞获取奖品或者奖金,但只要不是违法的恶意行为,没有使用特殊软件,就不能认定为是刷票行为,诚信原则是要求双方都遵守的。